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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2年02月17日
标  题: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2〕9号)
发文字号:桂水规计〔2022〕9号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7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2〕9号)

2022-02-17 0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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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部门预算“一下”支出控制数的函》(桂财农函〔2021〕12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水利项目建设的通知》(桂财农〔2022〕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投资计划120041.41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84463万元、地方资金35578.41万元),自治区资金全部通过一般债券安排,项目类型包括重大水利项目、主要支流治理、重点水源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农业水价改革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22〕3号下达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付。

二、本批投资计划自治区本级资金全部通过一般债券安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的通知》(桂财预〔2018〕175号)要求,对于一般债券安排的项目,须在当年实现100%支出,要求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法人,抓紧组织开展财政评审、招投标及征拆等开工前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一季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付满足有关要求。

三、各地根据本次配套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4),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日常须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预算尚未分解下达、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纠正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水利厅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185121。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汇总表

2.2022年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表

3.2022年自治区主要支流治理项目投资计划表

4.2022年自治区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表

5.2022年自治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投资计划表

6.2022年自治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计划表

7.2022年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表

8.2022年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资计划表

9.2022年自治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10.2022年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表

11.2022年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投资计划表

12.2022年自治区农业水价改革项目投资计划表

13.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总表)

14.2022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分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2月17日

桂水规计〔2022〕9号(附件1-14.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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