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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04-20 17: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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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水利工作成效

2021年,自治区水利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要求,突出“目标精准,管理精细,措施精确”,坚持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强化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水利工作保持了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水旱灾害防御扎实有效。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发生11次致灾强降雨过程和2次干旱灾情。面对严峻的水旱灾害防御形势,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防汛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汛前全面落实水库水电站、重要防洪城市(县)堤防及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针对集中换届情况及时开展水工程防汛责任人核查更新调整,确保各类责任人不出现空缺。强化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组织全面开展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实行危险区清单式管理,全面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实施“驰援-控导-监测”应急模式和“预测-预警-预报”水情服务模式,启动水文应急响应190次,发布洪水预警182次,发布山洪灾害实时预警信息75万余条次,通过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送紧急提示信息51条,受益人数达1.78亿人次,做到预警及时、反应迅速、转移快捷、避险有效。科学实施防洪调度,共拦蓄洪量42.46亿立方米,减淹耕地面积253.67千公顷,减少受灾人口83.96万人次,避免城区受淹10座次,防洪减灾经济效益超过18亿元。在5月中下旬的强降雨过程中,通过对青狮潭、川江、小溶江、斧子口水库进行联合调度,提前预泄并拦蓄洪量1.78亿立方米,削峰率达95%以上,极大减轻桂林城区的防洪压力;通过对贺州龟石水库、合面狮水库进行联合调度,拦蓄洪量达1.07亿立方米,有效减轻了贺州市和下游广东贺江沿岸的防洪压力。在7月初的强降雨洪水过程中,柳州落久水利枢纽首次发挥防洪效益,累计拦蓄洪量1.6亿立方米,减少下游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强化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完善水库预警及防护抢险管理平台,落实主汛期水库安全度汛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水库水电站汛限水位监管。洪水防御过程中,及时启动应急响应8次,派出防汛工作组21个,抢险专家组2个,成功处置了3起水工程险情。通过科学预判和科学防御,全区水库无一垮坝、重要堤防无一决口,历史性实现洪涝灾害人员零死亡。此外,针对旱情及时做好抗旱保水工作,完成抗旱浇灌面积139万亩,解决了9.51万人次因旱临时饮水困难。同时,配合珠江委完成西江水量调水任务,累计调水量超过50亿立方米,连续17年保障澳门、珠海等地供水安全。

(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加快推进列入国家150项目的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龙云灌区试验段实现开工,新增投资规模约137亿元,全区在建重大水利项目投资规模近800亿元。6项在建重大水利项目完成年度投资71.38亿元,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左岸工程稳定发挥效益,二期右岸工程非溢流坝段及泄水闸迎水面浇筑到顶;落久水利枢纽两台机组并网发电,今年首次发挥防洪和发电效益;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干渠通水攻坚行动目标基本实现,总干渠和北干渠已基本完工具备通水条件,南干渠关键控制性工程跨红水河渡槽实现合龙;驮英水库已具备下闸蓄水验收条件,总干渠全线贯通;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完成管道安装220公里,保群泵站、林逢泵站基本建成,提前发挥部分灌溉效益;西江干流治理工程13个子项已全部开工,河西堤等7个子项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同时,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洋溪水利枢纽、长塘水库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已由水利部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待评估。洋溪水利枢纽用地预审专题等主体工程可研审批所需前置要件正在加快推进,长塘水库除资金筹措方案外,可研审批所需的其他前置专题已办理完成。下六甲灌区规划报告已正式印发,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初审工作。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于12月完成水利部水规总院咨询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三)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巩固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展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和群众饮水安全情况排查,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跟踪监测机制、问题动态清零机制和帮扶指导工作机制,由厅领导带队,分片联系14个设区市,开展实地帮扶指导工作。以县域为单元,统筹谋划好农村供水发展,因地制宜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2021年,全区共投入资金23.18亿元,推动40个规模化工程、2361个小型工程开工建设,完工1643个,受益人口234.6万人。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颁布施行,从立法层面完善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年内落实资金2.44亿元,完成3058个维修养护项目,覆盖服务人口753万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列入国家实施方案的五化灌区已开工建设。推进六冯灌区等1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总投资10.73亿元,目前投资完成率为86.36%。加快推进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1公里,完成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水利惠民项目中小河流堤岸治理98公里;3座新建中型水库开工,5座续建中型水库正在有序推进;完成大中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下闸蓄水验收46项。认真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及时选派轮换县级工作队长1名、驻村第一书记5名和工作队员1名。完成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党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发挥机关党建在助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保障作用。

(四)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力度加大。按照水利部部署“存量任务两年完成,到期任务当年完成”工作要求,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开展大坝安全鉴定2822座,实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存量清零”和到期任务当年完成的目标。完成21座大中型水库和251座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核查。今年新下达投资的13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列入水利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3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有25座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列入水利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遗留问题整改完成率超过70%。184座现存已鉴定规划外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批复19座,开工建设15座,超额完成水利部提出的年度目标任务。大力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按照整县推进的原则,完成1482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835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项目整县实施方案批复,完成批复率100%。加快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基础建设,完成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36.53公里、水管单位能力建设项目4个、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项目6个,投入1.67亿元资金开展4100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升级改造广西水库大坝监管辅助系统,结合整县推进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广西水库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水库巡检APP,水库管理信息化标准化进一步加强。制定《广西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规则》。

(五)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强化。12月24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刘宁书记作批示,蓝天立主席出席并讲话,部署强化我区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为”“有效”,自治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调整充实为19个,做好集中换届后的河湖长变更,通过党委组织部年度调训培训30多万人次,自治区总河长、河长垂范带动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100万人次以上,落实成员单位和设区市总河长履职述职,河湖长制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推进5个总河长令落实落地,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销号河湖“四乱”问题1806个,基本实现“动态清零”。高位推进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聚焦“监管强手段”,推动河道采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全面划定全区18936条河流、19个湖泊和3891座水库、2646公里堤防、932座水闸管理范围,编制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80条河流及325条(个)其他重要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依法管控,形成河湖空间管控红线。深入实施“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校长”及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等机制。今年全区共办理涉水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66件,立案查办967件,持续提升河湖监管效能。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纳入自治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积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一河一策”第一周期实施评估和第二个周期编制实施,建成公布139条(个)美丽幸福河湖,成功创建2家自治区水利风景区。我区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获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充分肯定,桂林市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全区水质水环境持续稳定向好,1—11月,我区有10个市进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0名,其中有6个市位居前10名。

(六)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深入实施。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广西“十三五”期末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三条红线”目标全部完成,14个设区市考核等级均达到良好以上,其中8个被评为优秀的设区市获自治区政府通报表扬。全面完成《广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型载体和节水标杆创建,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公共机构建成率分别达到21.6%和35%。全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建成率41.4%,超额、提前完成2022年建设任务。水利厅获水利部等三部委联合评定为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0万。加快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37条主要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全部印发实施。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全区问题台账,核查问题总数10629个,分年度批次组织整改,2021年度问题整改率100%。5828本存量取水许可证全部完成电子证照转换工作。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广西项目全面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印发南流江等30条重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34个考核断面的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并组织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和达标评价,提前完成2022年任务。印发实施《广西地下水管控指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评价,经初步评价,广西境内已不存在地下水超采区。加强水源保护,完成南宁市龙潭水库等33项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以及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制定。完成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涉及水利问题整改和核查任务,负责整改问题已全部销号,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任务。加强农村水电行业监管,着力抓好农村水电站精准排查、分类管理和整改整治,扎实推进绿色小水电站建设,升级改造农村小水电站6座。突出抓好水土保持监管,组织全区对5464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及时开展了现场复核,共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972个。稳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24座崩岗治理,实施水土保持工程40个,推进2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5平方公里,全区水土保持率达到83.8%。广西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2016—2020年度考核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

(七)依法治水管水持续发力。持续完善水利监督体制机制,强化监督工作统筹,制定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工作等实施意见,开展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和监督工作考核,对全区26项涉水事务开展监督,紧盯行业风险,持续加大水利监督工作力度,聚焦在建水利工程、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等领域,组织开展了67次监督指导工作,派出429个检查组次,抽查1986个水利工程项目,对市县有关单位开展8次共45家单位约谈,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督检测合格率92.8%,保持了监管的高压态势,使水利安全及风险管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及死亡的发生同比下降50%以上。开展全区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全区各级出动执法人员4.9 万人次,开展河湖执法累计巡查河道13.38 万公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38 件。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全区首个水行政执法基地项目建设,夯实水利法治基础。深入推进平安广西水利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两个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三书一函”为抓手,督导各级水利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水利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力度。完成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持续推动广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做好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水利工程监理和总承包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水利专家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调整下放部分审批权限至设区市,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进网上办理,2021年网上申请办理率54.06%,推行依申请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简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告知承诺审批落地实施,电子证照核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水利厅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提速率达81%,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度水利窗口共受理事项3476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修订完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各地制定完成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剩余1887.8万亩的改革工作。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出台拓宽水利工程投融资渠道的指导意见,与农发行联合成立创新投融资联合服务站,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帮助和指导各级水利项目用好政策性银行贷款优惠政策支持,共争取到政策性金融贷款授信额度56亿元,发放贷款20亿元。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在鹿寨等6县(区)启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改革试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取设计-施工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新型建设管理模式。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8座水闸、20座水库顺利通过现场评估。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合浦、昭平两个县成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柳城县等9个县(市、区)成为广西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推广重点县。

(八)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厅党组坚持示范学、带头学、指导学,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全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引向深入;采取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的组织生活、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及治水工作等重要讲话的学习教育,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教育,厅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机关意识明显增强、理论学习效果明显提升。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厅96个党支部全部通过区直工委达标创优复核验收,党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升,推动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对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召开“以案为鉴”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开展加强作风建设1+3专项治理和营商环境评估领域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年内对5家厅属单位开展第四轮巡察,对2家厅属单位进行巡察“回头看”,督促第三轮巡察的6家厅属单位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党内监督。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廉洁齐家。充分运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聚焦“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总要求,以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为总抓手,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建带群团建设,顺利完成机关工会、团委、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机关群团组织服务职工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九)行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14名,用好公务员职级和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政策,一批干部职级得到晋升。抓好人才引进工作,吸收选调生2人,招录和遴选参公人员35人,厅属事业单位招录事业编制人员16人,充实了我厅干部队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认真执行干部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抓好基层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工作,2021年录取定向培养生118名;推进基层水利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与高等院校联合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今年预计录取超160人。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年举办线下培训班48期,培训干部职工4600多人次,选派干部参加组织调训200多人次,参加线上培训1000多人次,水利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我厅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得到水利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水利人才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凝聚起水利改革发展的正能量,选树典型,表彰先进,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荣获表彰,展示了水利行业良好形象。2021年,我厅有3个处室和8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表扬。其中,厅农村水利水电处韦春梅同志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最美水利人”称号。加强水利职业技术教育,以建设“广西双高”校为目标,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水电学院被水利部确定为“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水利人才培养基地”,师生在各类竞赛中多次获奖,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努力服务行业发展。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率先在区直部门建立健全5套分行业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双监控”,预算绩效管理成效在全区财政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发言,并获水利部、财政厅作为先进典型进行经验推广。持续增强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审计,以及在建工程转固监管,实现全链条审计监督,审计整改率93.3%。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完成率100%,获得财政厅通报表扬。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各业务领域信息系统运行稳定,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快智慧水利项目建设筹备,编制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信息化“十四五”方案》等文件,为开展广西数字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方案支持。实施“提升水文内部管理能力、提升水文服务社会能力”的水文“双提升工程”,推进智慧水文测报服务改革创新,广西地方标准《河流无实测流量资料断面水量计算规范》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实施,水文测报服务和水资源监测评价水平不断提升,水文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项目有关工作,完成1#楼符合条件的69户业主不动产证办理。厅幼儿园通过自治区示范幼儿园的复评,幼儿保教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水利厅办公区和生活区安全运行,物业管理、接待服务、节能降耗、环境改善、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持续做实做细离退休工作,认真落实离退休老同志各项政策待遇,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好老干部的政治优势、智慧优势和经验优势,老干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好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确保了人员安全和工作稳定有序运转。水利科研攻关力度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取得新成绩,为水利工程建设和行业监管提供可靠技术支撑。水利技术审查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技术成果加快推广运用,推动水利项目高效实施。厅直属两个水库管理单位持续抓好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厅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实施,综合绩效考评连续四年获得一等等次,4个专项考评获得3个一等、1个二等的好成绩。在深入实施“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活动基础上,在全厅组织开展“提质效促落实”专题行动,成效明显,得到自治区政府通报表扬。水利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圆满完成,水利统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年鉴和党史编撰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工青妇、学会、协会等团体充分发挥作用。

二、2022年水利工作初步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的第一年。广西水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坚持不懈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持续强化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加快实施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努力推动水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超标准洪水、中小水库安全、山洪灾害等风险管控,紧扣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个关键环节,提高预测预报预警水平。强化流域多目标统筹协调调度,强化流域防洪统一调度,更好发挥水工程防洪减灾效益,牢牢守住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底线,坚决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坚决避免标准内洪水防洪工程失事事件,坚决保障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坚决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安全。

(二)围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着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大藤峡水利枢纽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发挥好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资拉动作用。实现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61米高程蓄水验收和右岸首台机组发电、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主体工程完工、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水库下闸蓄水、西江干流治理工程13个子项完工,力争百色水库灌区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加快推进洋溪水利枢纽、桂林长塘水库、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玉林龙云灌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下六甲灌区等列入国家150项目的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储备,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三)贯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水利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完善农田灌溉骨干网络,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为乡村振兴提供水利支撑。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新建中型水库、主要支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切实加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工作,创新农村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

(四)牢记“保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殷切嘱托,持续强化河长制湖长制。贯彻落实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河长湖长规范履职,推进河湖长述职,强化考核激励与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河湖长制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用性。持续加强突出问题整治,用好“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工作机制,扎实抓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抓紧抓实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全面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强化河湖划界和岸线规划成果应用,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加快提高河湖管控现代化技术水平,着力提升河湖管控效能。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系统治理,大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五)紧扣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完善广西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落实广西地下水管控指标。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节水型单位创建、节水型高校建设。持续加强取用水专项整治整改提升工作,做好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完成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抓好重点河流生态流量监测及达标考核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继续以脱贫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水电和绿色河流建设,加强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管理系统建设。

(六)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行业发展能力。树立流域系统的概念、理念、观念,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做到“规划、治理、调度、管理”四个统一。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好水利平安建设。构建初步完善的水利行业监督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基本建立水利行业监督体系,推动监督网络覆盖到各层级、各类监督对象,加强水库、堤防、水闸运行管理等监督检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与监督工作年度考核,进一步提升水利风险管控水平。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攻坚,着力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抓好科研项目实施,做好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推动广西数字孪生流域试点,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完善水利网络安全体系,增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数据防护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激励担当作为的体制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筹抓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刻把握水利机关鲜明的政治属性,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强化坚守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突出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等工作。深刻认识把握当前水利系统管党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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