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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18年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确保明年安全度汛的通知

2018-12-20 16:05     来源:广西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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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

  2018年我区先后经历了9次洪涝灾害,多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全区14个市均有水利设施损毁,局部较严重。为切实做好2018年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按期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及时恢复防洪功能确保明年安全度汛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的紧迫感。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直接关系到明年度汛安全和农村供水安全,直接影响到防洪工程体系减灾作用的发挥,务必要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抗灾新要求,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


  二、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顺利实施。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由属地负责,各市、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谋划,多方筹集资金,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为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顺利实施。


  三、综合施策,加强组织,确保按时完成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任务。要按照《广西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灾损修复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千方百计加快推进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各项工作,特别要充分利用好今冬明春有利的工程施工时期,加紧组织施工,确保各项修复工作在明年汛前完成。


  四、加强监督,强化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质量。各地要着力做好2018年水毁修复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指导和解决修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修复任务。项目修复后要按照《办法》、《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做好项目验收,落实后续管理,确保发挥防洪保供水作用。要落实专人管、有专人跟踪、有专人统计,按照水利建设项目清单式管理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的建设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各市要切实承担起水毁工程修复检查督查责任,全力指导帮助辖区做好水毁修复工作。自治区水利厅将对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进度质量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水毁修复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或专项督导等措施,推动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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