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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重点防洪城市和大中型水库防汛抗旱有关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2017-03-15 15:18     来源:广西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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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的规定,现将全区重点防洪城市(县)、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各设区市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抗旱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请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各防洪城镇、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和各城镇的抗旱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要严肃防汛抗旱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2017 年重点防洪城市(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2.2017 年各设区市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抗旱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3.2017 年全区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3月15日

 

  桂防指[2017]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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