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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0369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2年03月17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市(县)堤防防汛有关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桂水防〔2022〕3号)
发文字号:桂水防〔2022〕3号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7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市(县)堤防防汛有关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桂水防〔2022〕3号)

2022-03-17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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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有关县(市、区)水利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压实防汛责任,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全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市(县)堤防的防汛行政、防汛安全管理、防汛技术、防汛巡查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附件2),我厅还将向责任人发出履职告知书。

请各类防汛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组织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水工程度汛安全。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各防洪城镇堤防、水库的防汛各类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要严肃防汛抗旱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责任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等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2022年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行政、防汛安全管理、防汛技术、防汛巡查责任人名单

2.2022年重点堤防防汛安全管理、防汛技术、防汛巡查责任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3月17日


2022年全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市(县)堤防防汛有关责任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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