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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0-03-01 16:4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水利厅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2185023,电子邮箱:gxsltbgs@163.com)。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有关要求,2009年,广西水利厅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4月,对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条例》要求,明确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水利厅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完善配套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具体有《服务承诺制度》、《预先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为推动本厅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厅政府信息清理工作,4月编制完成了《自治区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事指南》并印刷成册免费供公众查阅,8月底全面完成了《广西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编制工作,9月完成了《自治区水利厅行政审批操作规范》修改工作。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的优化,进一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求,认真做好政府智能通讯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及114热线服务电话开通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处室和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期报送信息或随便应付的处室和单位,在全厅范围内进行通报。此外,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与各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按照《评议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考评,促进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09年,我厅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良好发展势头”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水利实际,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年”主题活动,及时公开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论证、立项等审批程序,全力实施“12336工程”,凝心聚力攻坚,加快水利建设,全区水利实现了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大提高的好势头。

  2009年,水利厅共受理各类水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共449件(全部为承诺件),当年审批办结437件。有10件正在审批过程中,有2件委托给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评审,所有办理事项无一超时办结,叼难服务对象、不满意的情况。积极响应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号召,抓重大项目服务,组织厅有关处室参加自治区组织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对重大项目做到特事特办,具备审批条件的申请事项一般6-7个工作日内办结,比法定审批时限提速60-70%。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我厅共争取到位国家水利资金38.77亿元,同比增长19%,再创历史新高。全区完成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102.52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同比增长40.7%。全区年内开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26座,年内完工330座,其中,中央累计下达计划的513座,年内实现全部开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困难人口460.72万人,累计完成投资25.44亿元,提前2个月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为民办实事年内解决25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困难工程建设任务,大幅度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工程21处,农田水利完成投资8.6亿元,同比增长21%。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9.7平方公里,新增农村水电装机22万千瓦。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桂中治旱乐滩工程、大藤峡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防洪标准堤防建设20公里,完成沿海城市标准海堤建设15公里;组织完成了1435座病险水库安全鉴定、90座大中型病险水闸、3座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前期工作,为今后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打下坚实基础。尤其是去冬今春,自治区党委政府大抓冬修水利,水利建设成效显著,全区完成冬春水利建设投资57.99亿元,同比增长171%;累计投入工日3105万工日,同比增长25%;清淤渠道3.52万公里,新建防渗渠道2224公里,新建小型水源工程3922处。新增恢复灌溉面积46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02%;改善灌溉面积671.2万亩,同比增长58%;新增除涝面积3.38万亩,同比增长40%。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两费” 征收年内可全面完成;防汛工作责任制、抗旱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水利发展规划,水利项目审批全面完成。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水利厅新增和更新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75条。其中,概况类2条;政策法规类1条;工作动态类642条;决策类2条;审批类28条。

  (二)公开形式及更新情况

  1、门户网站。通过门户网站对水利厅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动态、防汛抗旱动态、领导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任免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做好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对专栏的公开信息类别进行调整,设置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审批、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和监督投诉共10部分,并按规定将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公开信息录入专栏,丰富专栏内容,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2009年12月底,水利部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980万人次,其中2009年达201万人次。

  2、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电子触摸屏和电子公告屏信息。一是在厅办公大楼一楼的电子公告屏上公开我厅的各类通知、公告、简讯、欢迎词、廉政警句、文明公约等信息,并在防汛期间坚持每日更新防汛雨水情信息。二是在电子触摸屏上公开我厅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能和办事指南等便民信息,以此提高我厅工作透明度,畅通我厅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3、编印有《广西水利统计公报》、《水情专报》、《广西水质通报》、《广西主要河流泥沙公报》等数据公报,通过广西水利信息网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

   4、其他形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水利厅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提供水利厅公报、办事指南等,免费提供取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无公众向水利厅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因此无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加强对接待场所的管理及接待人员的培训,2009年共受理咨询件34件,所受理的咨询件均已当场办结,满意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水利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处室(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

  2、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水利厅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构和审核制度,严格审查程序,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4、加强载体建设。对水利厅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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