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采购

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广西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函

2024-03-04 09:2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4年自治区水利厅部门预算安排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决定对本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广西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服务项目通过询价方式开展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函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广西实施情况考核评估。

(二)项目地点

广西区内。

(三)工作目标

根据水利部要求开展本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广西自评工作,并根据《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国家2024年度考核要求开展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治理情况、预防保护情况、综合监管情况四部分内容及加减分项评估。

(四)工作内容

1. 制定2024年度考核细则。根据水利部进度安排,派员跟进2024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相关会议,根据2024年度水利部的相关考核要求制定2024年度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各设区市考核实施细则。

2.自治区考核报告。对各设区市上报的2024年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评材料进行内业审核及现场抽查复核,形成对各设区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落实的考核情况报告。

3.自治区自评报告。根据水利部开展的2024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完成自治区评估报告上报,同时收集相关考核数据进行系统录入。

4.现场复核。配合水利部考核组开展2024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现场复核工作。

(五)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六)采购上限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45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履行日期

(一)2024年6月前,制定自治区考核实施细则。

(二)根据水利部要求和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考核相关要求的时间完成自治区各设区市考核报告及自治区自评报告,报考核工作组审议。配合水利部考核工作组开展现场复核工作。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供应商应在上限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优惠对项目进行报价。

(二)本次询价一个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四)报价函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报价;

2. 项目工作大纲;

3. 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报价函应加盖公章。

(六)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日期。

五、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确定并通知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价时间: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报价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寄回我单位。

(二)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

(三)联系人:李泽莹  0771-2185009。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2024年34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