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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

2023-08-31 16:39     来源: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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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质安中心)是隶属于自治区水利厅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和自治区水利厅授权,主要职责是负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质安中心内设科室4个,包括综合科、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检测管理科。自治区编委核定质安中心人员编制数为11人,全部为事业编制,2022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1人,退休人员2人,共计13人,全部为参(依)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第二部分: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627.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7.1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6.07万元,下降8.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1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6.07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委托业务费减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627.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7.1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6.07万元,下降8.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5.89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0.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10.9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9.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56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3万元,项目支出378.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和开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等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2.28万元,下降9.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8.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10.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经费。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质安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1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6.07万元,下降8.21%。其中:基本支出248.86万元,项目支出378.26万元。

质安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44.86万元,本年调整后预算为627.12万元,支出决算为62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48万元,支出决算为3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1.16%。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5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主要用于质安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主要用于质安中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主要用于质安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0.7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其中:

1.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0.71万元,支出决算为510.93万元,主要用于质安中心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74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2%。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74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万元,主要用于质安中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3.81万元的116.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工作人员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93万元的88.48%。主要包括:办公费1.48万元、印刷费0.40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2.26万元、差旅费1.42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福利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2万元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2万元的56.69%。财政收回预算指标4.08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质安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质安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4%,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质安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63万元,平均每辆3.6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5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1万元,降低11.5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降低1.0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监督执法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质安中心组织对2022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业务、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公务接待费”4个项目进行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质安中心按要求完成了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指标,直属项目站聘请人员劳务费支付、重大水利工程实行第三方质量监督委托服务、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残疾人保障金支付等任务全部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质安中心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缺乏对干部职工财务方面的培训指导,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学习和理解还不够;二是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合理,有些指标不能反映实际预算管理水平;三是对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控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经常性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财务规定,学习自治区财政厅、厅财务处下发的各类文件,积极参加厅财务处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中心干部职工财务知识水平。三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的要求,在预算额度内按规定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不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追踪问效。四是不断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认真研究部署预算项目绩效工作,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各项指标,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目标源头管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自评得分为94.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1.09万元,执行数为280.8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产出数量指标:①重大水利工程实行第三方质量监督委托服务个数;指标值:3;实际情况:实际完成3个,指标完成。②设立项目站(组),聘用监督人员对直属项目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指标值:26个;实际情况:设立28个直属项目站(组),对28个厅直管在建项目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86次,实现全覆盖,指标完成。

二是产出质量指标。指标内容:重大水利工程委托第三方质量监督服务质量年度考核合格率;指标值100%;实际情况:2022年12月组织工作组对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工程、百色水库灌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进行了年度监督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全部为A,合格率100%,指标完成。

三是产出时效指标。指标内容:项目完成时间;指标值:2022年12月20日前;实际情况:2022年12月20日前该项目完成全部工作,并印发考核结果通报,指标完成。

四是产出成本指标。指标内容:不超过当年预算;指标值:≤290万元;实际情况:根据2022年度财务决算,该项目共支出280.81万元,剩余部分全部按结余调整收回,指标完成。

五是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内容:持续做好区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全年不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责任事故;指标值:0;实际情况:2022年,区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责任事故,指标完成。

六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内容:人民群众对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的满意度;指标值:≥90%;实际情况:采取问卷形式调查人民群众对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的满意度,2022年共收回问卷82份,满意度93.84%,指标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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