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财政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22-10-31 17: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04年12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桂编〔2004〕103号文批复,增加我厅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5万千瓦以下)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提出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建议;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工程的归口管理;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批,审查或审核工作;负责地方电力农村水电建设与生产行业管理。

2013年2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桂编〔2013〕90号文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经费形式由差额拨款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核减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主要职责: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2019年7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桂编办复〔2019〕77号同意自治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自治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更名为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电气化办、代燃料科、水电科、增效办。

2.预算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77号),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组成单位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类别

预算级次

503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

二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编制人数20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9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612.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12.5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709.67减少97.17万元,下降13.6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2.5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7.17万元,下降13.6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广西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管理系统、广西中小水电开发现状评估项目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等,2021年没有这些项目。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61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12.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7.17万元,下降13.6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9.43万元,主要是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1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50.3万元增加9.13万元,增长18.15%,主要是新增1名员工而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15.5万元增加4.2万元,增长27%,主要是新增1名员工而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500.99万元,其中:其他水利支出500.99万元(基本支出381.71万元,项目支出119.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和农村水电业务管理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615.82万元减少114.83万元,下降18.65 %,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广西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管理系统、广西中小水电开发现状评估项目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等,2021年没有这些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类)32.37万元。主要用于水电管理中心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决算数27.94万元增加4.43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水电管理中心新增1名职工及其他职工基本工资调整,晋级晋档、津补贴(绩效)调整增加,计提的公积金相应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7.17万元,下降 13.69 %。其中:基本支出493.22万元,项目支出119.28万元,基本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410.81万元增加82.41万元,增长20%,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298.85万元减少179.57万元,下降60%。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2.57万元,支出决算为61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8%,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5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度人员变动影响。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07.02万元,支出决算为500.99万元,较年度预算数减少支出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完成调整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水电业务管理项目支出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1.95万元,支出决算为3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完成调整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度人员变动影响。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93.2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417.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4 %。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新增录用1名员工而追加预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8.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3.35 %。主要用于: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0.63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1.49万元、差旅费6.3万元、劳务费0.46万元、工会经费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核减部分公共预算指标。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87万元的106.8%。主要包括:退休费2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4万元。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调增退休人员补贴。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9 %,比上年减少27.6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2.59万元,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4.99 万元,原因是水电管理中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继续严控对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水电管理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0.79  万元,平均每辆5.39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原因是无国内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5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电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