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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9-09 08:55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水利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水利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厅依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法向水利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水利厅办公室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接收、答复申请人向水利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被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业务部门(单位)负责具体审查工作;予以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制作相应的政府信息。

  第五条  申请人向水利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厅办公室提出申请。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厅办公室人员代为填写并经申请人确认。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六条  厅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回执。

  第七条  收到申请后,厅办公室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须经厅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第八条 不能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程序为:

  厅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部门(单位)办理。

  承办部门(单位)接到转交的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提出书面答复意见,经厅政策法规处会签后交厅办公室:

  (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途径。

  (二)属于依申请可公开的,按申请人要求制作信息。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依法不属于水利厅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六)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九条 承办部门(单位)认为需征求其他部门(单位)意见的,应主动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单位)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2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第十条  承办部门(单位)负责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如不能确定,应提交水利厅保密办审查。

  第十一条  厅办公室对承办部门(单位)提交的答复意见进行审核,经厅办公室主任批准后,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十二条 承办部门(单位)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并告知申请人。

  第三方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

  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承办部门(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提出予以公开的审查意见,由厅办公室报请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公开。

  第十三条 承办部门(单位)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向厅办公室书面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经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厅办公室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承办部门(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制作,交厅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承办部门(单位)会同厅办公室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复制相关资料,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十五条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价格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厅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做好每项申请登记和相关办理文书的存档工作。

  第十七条  驻水利厅监察室负责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厅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

     2. 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 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执

     4. 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5. 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外时间告知书

     6. 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第三方意见书

     7. 水利厅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


    

附件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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