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22 18:31     来源:广西水利厅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厅任务分工和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8322

   

  

  自治区水利厅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

  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补短板、强基础、破瓶颈、增后劲、提质量、上水平,坚持不懈抓项目、抓投资、抓完成,持续强化抓管理、抓改革、抓创新,找准工作发力点,升级发展动力源,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不断把水利事业推向前进,努力加快实现水利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推动水利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对标新时代发展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管理促提升、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强动力,推进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三、具体任务

  (一)水利厅牵头任务

  1.水利能源建设。新开工百色水库灌区等项目;续建大藤峡、落久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等项目;推进洋溪水利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移民工作管理局

  具体任务:新开工百色水库灌区等项目;续建大藤峡、落久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等项目;推进洋溪水利枢纽、玉林龙云水资源配置工程-龙云灌区、大藤峡灌区工程、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广西部分)、长塘水库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领导:闫九球、陈发科、陈润东、伍伟星

  责任部门:规计处

  配合部门:水管局、基建局、技术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行湖长制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环境保护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海洋和渔业厅、广西海事局

  具体任务:按照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2018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年底顺利通过中央总结评估。针对我区湖泊自身特点,制定湖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湖长体系,明确湖长职责;抓好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的四条干流“一河(湖库)一策”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目标可达性和措施可操作性,做到精准施策,务求实效;督导各地开展清河行动,推进实施江河湖库专项治理,维护江河湖库生态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河长制工作效率;加强督导检查。根据各地存在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

  责任领导:杨焱、顾跃、刘中奇、闫九球、何棠、陈发科、陈润东、伍伟星

  责任部门:河长处

  配合部门:办公室、规计处、财务处、人事处、水资源处、政法处、科技处、农水处、水保处、安监处、防汛办、水文局、水管局、基建局、水电发展局、水保总站、质监站、技术中心、储备中心、水资源中心、设计院、水科院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召开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新闻发布会。(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具体任务:根据《2018 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新闻发布计划》工作要求,在2018年10月召开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新闻发布会。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征求意见,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闻发布会情况总结报送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责任领导:闫九球、陈润东、伍伟星

  责任部门:规计处、办公室、基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二)水利厅配合任务

  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具体任务:把水利作为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的重要任务,着力加强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城乡供水体系、农田水利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2018年争取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两级水利投资108亿元以上,将年度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投资计划执行调度会商,按时完成自治区下达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责任领导:顾跃、刘中奇、闫九球、何棠、陈润东、伍伟星

  责任部门:规计处

  配合部门:水资源处、农水处、水保处、防汛办、水管局、基建局、水电发展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具体任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加强水功能区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责任领导:刘中奇

  责任部门:水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实效性。保障要素供给,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分级保障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的需求。(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具体任务:全面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加强取水、用水、退水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核定许可水量,及时下达用水计划。

  责任领导:刘中奇

  责任部门:水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4.实施乡村振兴规划。提升基础设施能力,实施交通、水利、城镇、能源、信息网络、园区六大工程,完成小康用电示范县建设,围绕镇镇通二级路和村村通硬化路实施一批项目,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具体任务: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旱防洪除涝能力,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配合完成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提交修订报告。

  责任领导:顾跃、刘中奇、闫九球、何棠、陈润东、伍伟星

  责任部门:农水处、规计处

  配合部门:水资源处、水保处、防汛办、水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5.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牵头单位:自治区粮食局)

  具体任务:配合自治区粮食局完成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保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稳定增加,加快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进度,重大农业节水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当年计划的90%以上,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当年计划的80%以上,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6.围绕“三区三园”建设,新增认定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60个、核心区面积18万亩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具体任务:通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继续支持一批现代农业特色示范区水利建设,夯实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督查指导,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7.新建“双高”糖料蔗基地119万亩。(牵头单位:自治区糖业发展办)

  具体任务:指导蔗区县“双高”基地水利化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督查指导,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8.深入开展“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具体任务: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水利建设,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9.完成宜居乡村建设,启动幸福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改厨100万户、改厕100万户、改圈5 万户,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清洁厨房普及率分别达到90%、60%。(牵头单位:自治区乡村办、住房城乡建设厅)

  具体任务: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围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建设水利成效,推进幸福乡村水利建设。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0.提升西江经济带产业支撑能力,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左右江革命老区的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具体任务:继续实施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新开工建设百色水库灌区工程。加快推进桂江(漓江)治理,推进新建中型水源工程建设,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闫九球、陈发科、陈润东、伍伟星

  责任部门:规计处

  配合部门:水管局、基建局、技术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1.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抵边村功能提升和新村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民宗委、发展改革委)

  具体任务:加快开展边境地区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推进边境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顾跃、闫九球、何棠、陈发科、陈润东

  责任部门:规计处

  配合部门:农水处、防汛办、基建局、技术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2.实现9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4个贫困县摘帽和1450 个贫困村出列,确保脱真贫、真脱贫。(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具体任务: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达80万人。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扶贫办

  配合部门: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3.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排专项资金48亿元,建设安置点101个,完成8万贫困人口搬迁,落实“八包”责任制,确保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达到100%,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达60%以上,抓好整屯搬迁、旧房拆除、增减挂钩政策落实等工作,解决好群众搬迁后的就地就业、社保、教育等后续发展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

  具体任务: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优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完善农业产业发展所需的水利基础,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扶贫办

  配合部门: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4.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支持贫困地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约3000 公里,新建通屯道路1万公里,加强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电网升级改造和宽带网络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具体任务:以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饮水问题为重点,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5.完善粤桂扶贫协作对接机制,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提高协作水平。(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具体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配合粤桂扶贫协作机构,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受益的水利基础设施。

  责任领导:顾跃

  责任部门: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6.加大边境地区扶贫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具体任务加大向8个边境县(市、区)资金倾斜力度,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迫切需要的水利问题。

  责任领导:顾跃、闫九球、伍伟星

  责任部门:扶贫办

  配合部门:规计处、农水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7.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具体任务: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桂林市和玉林市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任务,争取通过水利部行政验收。编制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水利部,争取资金支持,组织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刘中奇

  责任部门:水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8.城市建成区1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具体任务: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桂林市和玉林市完成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任务,争取通过水利部行政验收。编制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水利部,争取资金支持,组织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刘中奇

  责任部门:水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9.深入推进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厅)

  具体任务:加快西江水系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顾跃、刘中奇、闫九球、伍伟星

  责任部门:农水处

  配合部门:规计处、水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0.办好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具体任务:支持和指导南宁市做好园博园建设涉及的邕江防洪堤规划、建设等工作。

  责任领导:闫九球、陈发科、陈润东

  责任部门:基建局

  配合部门:规计处、技术中心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1.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落实围填海规划与管控措施。(牵头单位: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环境保护厅)

  具体任务:加快标准海堤工程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督促沿海地区严格执行涉海管理相关规定,抓好标准海堤工程建设。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开展水功能区和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测评价,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管,组织开展全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制定《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利实施方案》,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刘中奇、陈润东

  责任部门:水管局、水资源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2.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具体任务:组织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动,完成广西入河排污口调查报告。

  责任领导:刘中奇、闫九球、何棠、陈润东

  责任部门:水资源处

  配合部门:防汛办、水文局、水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3.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牵头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具体任务:配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完成第三次土地调查相关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顾跃、刘中奇、闫九球、何棠、陈润东、伍伟星

  责任部门:规计处

  配合部门:水资源处、农水处、水保处、防汛办、水管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4.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百色、崇左、南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具体任务:开展郁江河湖健康评估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及考核,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百色、崇左、南宁为重点,加快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小流域、相对集中的坡耕地和崩岗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通过科学配置林草、工程、保护性耕作措施,加强项目区域生态自我修复,积极维护和增强项目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全年全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30平方公里以上。

  责任领导:刘中奇

  责任部门:水资源处、水保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5.抓好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石漠化治理。继续实施金山银山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厅)

  具体任务:提供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县水土流失情况相关数据材料,配合做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国家核查迎检工作。加强石漠化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项目区域生态自我修复,积极维护和增强项目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责任领导:刘中奇

  责任部门:水保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6.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资金574.5亿元,全力抓好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科技等十大类惠民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具体任务:通过采取新建、扩网、改造、配套等措施,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提升受益人口80万人。以市、县为实施主体,通过采取新建(加固)堤防、新建(加固)护岸等措施,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年内筹措中小河流治理资金2.5亿元,由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堤及护岸工程60公里。

  责任领导:顾跃、闫九球、陈润东

  责任部门:农水处、水管局

  配合部门:规计处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7.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事故防控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具体任务: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范行业安全监管行为,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修订完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督管理漏洞。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对14个设区市水利局和厅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

  责任领导:陈润东

  责任部门:安监处

  配合部门:水管局、基建局、水电发展局、质安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8.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牵头单位:自治区政府应急办)

  具体任务:扎实推进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突出发挥水利专业优势,提升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水平。科学储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力度,合理推进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布局,集约高效使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征用补偿、各行业互通支援机制,提高共同应对并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灾情险情能力。

  责任领导:何棠

  责任部门:防汛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9.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公共卫生安全、对外开放合作、重大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领域风险,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外侨办、环境保护厅)

  具体任务: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加强防汛预警体系建设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强化防汛抗旱宣传、培训,组织做好洪涝、台风、干旱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减轻灾害损失。

  责任领导:何棠

  责任部门:防汛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0.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把法律约束体现到政府工作全过程。(牵头单位:自治区法制办)

  具体任务: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水利立法进程,争取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条例》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完善自治区水利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厅法务工作中的作用;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制度。

  责任领导:刘中奇

  责任部门:政法处

  完成时限:按照自治区法制办工作时限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逐条研究工作任务,围绕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进一步强化部门内部管理,落实工作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

  (二)分工合作确保实效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的职责,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工作。部门要定期对所负责的工作进展开展跟踪和自查,及时全面掌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要主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推进

  (三)归口管理,按时报送。根据工作安排,我厅牵头的任务,由相应责任部门报厅办公室汇总,分别于2018年7月6日、201917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时抄送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我厅配合的任务,各配合部门要及时向责任部门报送任务完成情况。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工作,由排名第一的责任部门负责综合汇总后报送,各责任部门要在2018年7月2日、2019年1月3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归口报送牵头单位,同时抄送厅办公室。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