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6715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05日 |
| 标 题: 百色港平果港区那茂作业区平果铝业有限公司那茂码头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变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水许可决〔2025〕163号) | |
| 发文字号:桂水许可决〔2025〕16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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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铝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审批百色港平果港区那茂作业区平果铝业有限公司那茂码头工程建设方案变更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百色港平果港区那茂作业区平果铝业有限公司那茂码头工程变更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以及百色市水利局对该工程建设方案变更的意见,原则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变更内容(在3#、4#泊位码头平台下游端新增1座转运站,1#、2#泊位由1000吨级提升为2000吨级)。
为确保岸坡稳定,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治补救措施。其余建设内容按《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百色港平果港区那茂作业区平果铝业公司那茂码头工程水行政许可的函》(桂水水管函〔2018〕5号)执行。请你单位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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