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533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工程右江定向钻穿越工程(原剥隘河定向钻穿越工程变更)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的通知(桂水审批〔2024〕169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审批〔2024〕16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输油气分公司:
你单位就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工程右江定向钻穿越工程(原剥隘河定向钻穿越工程变更)(项目代码:2203-000000-04-01-476433)水行政许可提出申请。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关于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工程右江定向钻穿越工程(原剥隘河定向钻穿越工程变更)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技审〔2024〕216号),我厅同意就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工程右江定向钻穿越工程(原剥隘河定向钻穿越工程变更)建设方案向你单位出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河许〔2024〕27号)(见附件)。《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准予广西LNG外输管道复线(百色—文山)工程剥隘河定向钻穿越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的通知》(桂水审批〔2023〕105号)作废。请你单位按照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定意见进行建设,并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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