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动公开文件 > 行政审批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4516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4年12月09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正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通知(桂水审批〔2024〕157号)
发文字号:桂水审批〔2024〕157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正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通知(桂水审批〔2024〕157号)

2024-12-09 09: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正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意见》(办建设〔2019〕244号),对贵单位申请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事项,我厅按照《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2〕3号)、《广西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现场核查办法》(桂水监督〔2022〕1号)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以下行政许可决定:同意广西正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时间三年,从2024年10月15日到2027年10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2月9日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