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4509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03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南宁市马兰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的批复(桂水审批〔2024〕153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审批〔2024〕15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
南宁水文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申请南宁市马兰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审批的函》及其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7-450000-76-01-020214),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位于广西中部偏南,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受海洋暖湿气流和北方冷气团的交替影响,是国内气温较高、降雨较多的地区,但是降水量在年内和年际之间的时空分布差异巨大,存在半年湿半年干现象,汛期雨量多,非汛期雨量少,干旱主要是春旱和秋旱,而且还易发夏秋连旱。南宁市的旱情具有频率高、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和损失严重等特点,对南宁市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影响较大,但南宁市尚未建成完整的土壤墒情监测站网和旱情信息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的自动化系统,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旱情信息服务需求。为构建南宁市高效科学的水旱灾害防治体系,精准收集旱情信息,提高旱情监测、评估、预警能力,为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设立马兰等17个土壤墒情监测站是必要的。
二、马兰、大桥、王灵、古楼、吉利、龙贵、南宁龙头、文豪、合理、丁当、都结、乔建、新联、板新、平等、利垌、合志等17个土壤墒情监测站站址选择、观测项目和测验设施布置合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符合标准,测验、通信和运行管理方案可行,符合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条件,同意上述17个土壤墒情监测站设立为国家基本墒情站,并纳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管理。
三、土壤墒情监测站设立后,应按照有关测验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测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功能与作用,提升服务能力,为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2月3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