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4508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8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贵港市樟村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的批复(桂水审批〔2024〕146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审批〔2024〕14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
贵港水文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贵港水文中心关于申请贵港市樟村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审批的函》及其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7-450000-76-01-020214),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贵港市位于桂东南的浔郁平原,地处低纬度地区,年平均日照时间长、气温高、蒸发量大,受季风影响,降水季节分配不均,一年之中干旱时间长,降水区域分布差异大,在历史上干旱灾害十分严重。春、秋干旱是贵港市的主要气候灾害之一,对贵港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影响较大,但贵港市尚未建成完整的墒情监测站网和旱情信息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的自动化系统,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旱情信息服务需求。为构建贵港市高效科学的水旱灾害防治体系,精准收集旱情信息,提高旱情监测、评估、预警能力,为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设立樟村站等6个土壤墒情监测站是必要的。
二、樟村、覃塘、万唐、良美、木峼岭、社垌等6个土壤墒情监测站站址选择、观测项目和测验设施布置合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符合标准,测验、通信和运行管理方案可行,符合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条件,同意上述6个土壤墒情监测站设立为国家基本墒情站,并纳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管理。
三、土壤墒情监测站设立后,应按照有关测验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测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功能与作用,提升服务能力,为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1月28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