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2308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玉林市丰村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的批复(桂水审批〔2024〕142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审批〔2024〕1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玉林水文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玉林水文中心关于申请丰村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7-450000-76-01-020214),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玉林市地处桂东南丘陵地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年受海洋暖湿气流和北方冷气团的交替影响,属气温较高、降雨较多的地区,但是降水量在年内和年际之间的时空分布差异大,存在半年湿半年干的现象,汛期雨量多,非汛期雨量少,易发生春旱、秋旱及夏秋连旱。干旱是玉林市经常出现的自然灾害之一,但玉林市尚未建成完整的墒情监测站网和旱情信息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的自动化系统,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旱情信息服务需求。为构建玉林市高效科学的水旱灾害防治体系,精准收集旱情信息,提高旱情监测、评估、预警能力,为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设立丰村站等12个土壤墒情监测站是必要的。
二、丰村、同古、新河、福绵、大塘、龙安、爱国、百石、雄鹰、寨觉、平安、文地等12个土壤墒情监测站站址选择、观测项目和测验设施布置合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符合标准,测验、通信和运行管理方案可行,符合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条件,同意上述12个土壤墒情监测站设立为国家基本墒情站,并纳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管理。
三、丰村、同古、新河、福绵、大塘、龙安、爱国、百石、雄鹰、寨觉、平安、文地等12个土壤墒情监测站设立后,应按照有关测验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测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功能与作用,提升服务能力,为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1月15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