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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99860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市回龙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的批复(桂水审批〔2024〕92号)
发文字号:桂水审批〔2024〕92号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市回龙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设立的批复(桂水审批〔2024〕92号)

2024-08-22 10: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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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水文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贺州水文中心关于申请回龙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审批的函》(贺水文〔2024〕6号)已收悉(项目代码:2017-450000-76-01-020214),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贺州市地处桂东南丘陵地区,干旱灾害是贺州市的主要自然灾种之一,对当地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等影响较大,但贺州市尚未建成完整的墒情监测站网和旱情信息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系统,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旱情信息服务需求。为构建贺州市高效科学的水旱灾害防治体系,精准收集旱情信息,提高旱情监测、评估、预警能力,为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设立回龙等土壤墒情监测站是必要的。

    二、回龙、昭平、富阳、石家、信都等5个土壤墒情监测站站址选择、观测项目和测验设施布置合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符合标准,测验、通信和运行管理方案可行,符合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条件,同意纳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管理。

    三、回龙、昭平、富阳、石家、信都等5个土壤墒情监测站设立后,应按照有关测验标准要求,切实加强测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功能与作用,提升服务能力,为水旱灾害防御和供水调度决策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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