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7150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6日 |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节水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桂水节约〔2025〕11号) | |
| 发文字号:桂水节约〔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投身节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5〕18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节约〔2025〕156号)精神,自治区水利厅决定开展2025年中国节水奖广西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评选名额。全国表彰先进集体不超过150个,先进个人不超过200名。分配我区名额为: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4名。原则上各地各单位推荐先进集体不超过1个、先进个人不超过1名。
(二)评选范围。
中国节水奖先进集体:全区从事节水相关工作的基层单位,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企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本级及其所属内设机构或单位等。
中国节水奖先进个人:全区从事节水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员,主要包括节水管理工作者、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者、企业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
副厅局级(或相当层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不参评,县处级个人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社会组织、企业应当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我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配名额总数的30%。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评选条件。中国节水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条件详见《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5〕18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节约〔2025〕156号)(详见水利部网站)。
(二)评选机制。自治区成立中国节水奖广西推荐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负责组织全区推荐评选工作。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政府相关节水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推荐评选工作。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其直属高校的推荐评选工作。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自治区党群机关和自治区政府其他部门的推荐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自治区中国节水奖推荐评选工作按照推荐、征求意见、考察和审核上报等程序进行,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行政辖区层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推荐对象。推荐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 推荐。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申报、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遵循属地原则,填写申报推荐审批表,按照县级、市级推荐汇总至自治区水利厅。推荐工作于9月5日前完成。
2. 征求意见。评选办就我区推荐对象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并指导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企业人员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对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人员还应当征求业务和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3. 考察。征求意见工作结束后,评选办采取函调、谈话和现场核实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核实其先进事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推荐对象符合评选条件。考察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
4. 审核上报。推荐、征求意见和考察结束后,评选办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我区拟推荐名单。提请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会集体审议后,等额确定我区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公示),及时向水利部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审核上报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9月5日前将推荐对象材料报自治区水利厅,报送材料参考《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节水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节约〔2025〕156号)要求,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水利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mwr.gov.cn/zwgk/gknr/202508/t20250811_1735359.html)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全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欧胜雄
联系电话:0771-2185010
电子邮箱:sltjsb@sl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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