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动公开文件 > 水资源管理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7067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3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广西白龙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取水许可初审的意见(桂水政服〔2025〕11号)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2025〕11号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3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广西白龙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取水许可初审的意见(桂水政服〔2025〕11号)

2025-08-13 17: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关于申请出具广西白龙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取水许可初审意见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厅意见如下。

中电投广西核电有限公司广西白龙核电项目3、4号机组项目(项目代码:2508-000000-04-01-222744)位于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白龙村,取水地点位于防城河木头滩拦河闸上游800m,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核电生产用水,项目申请施工期取水355.9万m3,运行期年取水量220.3万m3。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相关河流水功能区划要求,同意呈报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8月13日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