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5452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1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来宾电厂改扩建工程(2×300MW燃煤机组、供热500t/h)项目取水许可初审的意见(桂水政服〔2024〕7号) | |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1日 |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发来《关于申请对〈广西来宾电厂改扩建工程(2×300MW燃煤机组、供热500t/h)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初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厅提出如下意见。
广西来宾电厂改扩建工程(2×300MW燃煤机组、供热500t/h)项目(项目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备案,无项目代码)位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项目申请年取水33596万立方米,项目运行期取水地点位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红水河河段的右岸。本项目取水符合当地的水资源规划、水资源配置、地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相关河流水功能区划要求,同意呈报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7月1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