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9803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8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预焙阳极、二期矿区项目取水许可初审的意见(桂水政服〔2024〕6号) | |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发来《关于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预焙阳极、二期矿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初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厅提出如下意见。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预焙阳极、二期矿区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霞光大道左侧,项目申请年取水1597.5万立方米,项目运行期取水地点为平果市S52那厘右江特大桥上游约900m右江右岸。本项目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地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相关河流水功能区划要求,同意呈报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28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