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动公开文件 > 水土保持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3918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1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蒙山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通知(桂水政服函〔2025〕15号)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函〔2025〕15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蒙山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通知(桂水政服函〔2025〕15号)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蒙山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通知(桂水政服函〔2025〕15号)

2025-11-21 18: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蒙山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申请函》收悉,现通知如下:

我厅收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份,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份,验收公示证明1份,现予以备案。

请你单位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11月21日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