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5125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城区治理河段(江北北之江西段和江南滨江南路Ⅱ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通知(桂水政服函〔2024〕14号) | |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函〔2024〕1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
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城区治理河段(江北北之江西段和江南滨江南路Ⅱ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收悉,现通知如下:
我厅收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份,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份,验收公示证明1份,现予以报备。
请你公司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我厅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3月6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