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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延期条件人员名单的通知(水办建设〔2021〕25号)

2021-10-14 15: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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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精神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安排,2021年第二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已经完成。经审核,陆广际等478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有效期满延期条件,同意有效期延期3年,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从2021年10月25日起1个月内申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我厅开展“三类人员”电子证书试点工作,本批次延期考核同时颁发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三类人员”电子证书和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同时有效,统一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政务服务专用章”。

三、“三类人员”证书申领办理方式不变,仍为线上线下办理两种:一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注册账号,网上提交材料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即时办结并由我厅向申请人免费邮寄纸质证书;二是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水利厅窗口(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提交材料办理,并同时领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纸质证书。

四、“三类人员”证书申领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用电脑进入http://222.216.6.168:9001/gxww/home/dzzz,输入申报流水号(查询账号)和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号,获取系统发送的手机验证码,登录领取电子证书。每个电子证书仅可领取下载1次,请予妥善保管。通过扫描“三类人员”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验真伪。

附件:1.2021年第二批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符合延期条件人员名单

2.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申领操作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水办建设〔2021〕25号(附件1).xls

水办建设〔2021〕25号(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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