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0775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8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川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桂水政服〔2023〕42号) | |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2023〕4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8日 |
桂林市川江水库管理站:
受自治区水利厅委托,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川江水利枢纽工程川江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鉴定承担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技术中心对《报告》进行了复核。经审定,现将《川江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印发你们,请根据安全鉴定成果,加强工程巡查,针对大坝、闸门、输水设施等存在的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工程维护加固,及时消除工程实体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库信息化管理设施,按规范要求开展观测并进行监测资料整编,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推进管理能力提升,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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