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0968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4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纳力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桂水政服〔2023〕17号) | |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2023〕1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4日 |
广西昇晖海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自治区水利厅委托,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对《南丹县新纳力水电站工程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鉴定承担单位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技术中心对《报告》进行了复核。经审定,现将《新纳力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印发你们,请根据安全鉴定成果,针对大坝、溢洪道、隧洞、厂房和金结机电设备等存在的工程缺陷,积极落实资金,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工程维修养护,及时消除工程实体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库信息化管理设施,加强巡视检查,按规范要求开展监测资料整编,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修订完善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调度规程,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4月24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