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1-0686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自治区节水型灌区名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水节约〔2020〕1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各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广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区水利厅和农业农村厅结合灌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型灌区评选,现认定用水管理规范、节水效果好、具备引领示范、典型带动效应的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灌区和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灌区为自治区节水型灌区。
希望获得自治区节水型灌区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加大节水工作力度,切实发挥行业标杆和引领示范作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节水型灌区的先进经验,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不断提高灌区节水水平,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附件:1. 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灌区水效领跑者申报材料
2. 灌区水效领跑者申报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9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