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1-38659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02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水农水〔2021〕13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农水〔2021〕13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2日 |
各市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桂水函〔2021〕123号),为做好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在征求各市意见并参考各市本年度农田水利投资力度的基础上,形成2021年度各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现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任务下发给你们,请按照下达的考核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21年各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2021年各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
地区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南宁市 |
0.511 |
柳州市 |
0.511 |
桂林市 |
0.551 |
梧州市 |
0.512 |
北海市 |
0.511 |
防城港市 |
0.517 |
钦州市 |
0.508 |
贵港市 |
0.511 |
玉林市 |
0.509 |
百色市 |
0.508 |
贺州市 |
0.504 |
河池市 |
0.510 |
来宾市 |
0.511 |
崇左市 |
0.530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