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动公开文件 > 建议提案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0223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4年08月14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86号提案的答复(桂水函〔2024〕244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4〕244号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4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0386号提案的答复(桂水函〔2024〕244号)

2024-08-14 09: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释湛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桂平南区片农田水利建设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大中型灌区续建与现代化改造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一是支持桂平市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建设,将桂平市的金田水库灌区、罗旺灌区、罗贤水库灌区、社坡河水库灌区、寻旺水库灌区等5个中型灌区纳入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中进行改造,将木根河灌区、大洋河水库灌区2个灌区纳入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3—2025年计划项目库、储备项目库。目前,已下达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贵港片区)建设资金36.91亿元;下达木根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资金5434万元,累计已完成投资2700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有力提升桂平市农业灌溉保障水平。二是加大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支持力度,2022—2024年累计下达桂平市维修养护资金1048万元,完成了85座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管护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县级可从每年下达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按不高于1%提取管护经费用于全县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发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作用,建立攻坚行动项目库,全力推动攻坚行动。其中,桂平市共储备了1391个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通过统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筹措了1.29亿元用于攻坚行动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农业灌溉“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一如既往大力支持桂平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对桂平市纳入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项目库的项目,将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督促指导桂平市在完善项目库的基础上,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细化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攻坚行动;对已开工建设的水利项目,督促桂平市加快建设进度,优化施工方案,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发挥工程效益;对已纳入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计划的项目,积极协调指导桂平市水利局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优先给予安排实施,持续支持桂平市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14日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