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1758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2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4〕144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4〕144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白银冰、石文思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市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第2024270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刘宁、蓝天立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多次对该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治区水利厅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一是加快推进北海市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十四五”以来,我厅累计下达资金2.62亿元(其中,中央水利发展资金0.48亿元,增发国债资金1.32亿元,自治区资金0.82亿元)支持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张黄江水闸灌区、总江水闸灌区等3个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同时,每年将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函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争取优先将大中型灌区范围内的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指导北海市做好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将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合浦水库灌区等灌区改造项目列入了广西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并指导北海市加快做好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洪潮江水库灌区项目初步设计已获批复,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前期工作。三是加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为补齐农业水利设施短板,2024年,自治区政府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3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启动会,全面启动攻坚行动;4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成员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移民中心等部门组成,通过统筹相关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重点解决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存在的水源调蓄能力下降、渠系连接不畅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水利设施支撑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收采纳代表的意见建议,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是指导合浦水库灌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度,争取纳入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及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4—2030年)。三是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加快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北海市加快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业水利灌排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30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