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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11226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9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4〕125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4〕125号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4〕125号)

2024-04-29 10:5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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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建设小型水库补水工程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高度重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政策、项目和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2023年以来,共计筹措中央和自治区两级水利建设资金4763万元用于支持龙胜各族自治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当前,对新建小型水库的投入政策主要是鼓励地方通过投融资创新方式开展,中央和自治区对前期工作成熟、资金筹措方案明确、融资条件成熟的项目可按照约20%比例给予项目资本金补助。您提出的龙脊梯田小型水库补水工程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可研评估工作,建议进一步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同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取得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批复。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继续加大对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建设小型水库补水工程指导力度。一是按照“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指导帮扶项目业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避免未批先建情况发生;二是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环评阶段选址选线工作,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三是指导桂林市林业部门提前介入,协调推进项目前期涉林工作,做好用林报批有关事项;四是指导项目进行包装整合,创新投融资方式,在不新增政府隐形债务的前提下通过引入社会资本、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宽项目资金筹措渠道,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实施,切实保障龙脊梯田景区生产、生活、生态、消防等用水需求,促进龙脊梯田景区生态可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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