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1118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4〕141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4〕14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梁邦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第2024008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高度重视大中型灌区改造、水库扩容提升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一是支持玉林市加快实施灌区改造项目。2023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累计下达资金11967万元,支持玉林市实施了茂化灌区、新成水库灌区、红江渠灌区、三联灌区、鸦桥江灌区等5个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截至2024年4月底,累计完成干支渠整治衬砌14.56km,渠系建筑物改造58处,有效提升了灌区供水保障能力。二是支持玉林市加快推进水库工程建设。2023年以来,自治区共下达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建设资金23000万元,支持玉林市实施博白县蕉林水库工程,提升灌溉水源保障能力,为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三是指导玉林市做好水利项目储备。自治区水利厅指导各市县加快新建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将其纳入全国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实施方案及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储备库,目前,容县满垌灌区、宁冲灌区等2个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已完成立项建议报告。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一是积极向水利部等国家部委沟通汇报,争取将容县平梨水库、宁冲水库、满垌水库扩容提升工程等项目纳入国家相关实施规划,为项目实施提供规划依据;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实施,切实保障容县灌溉用水。二是指导玉林市、容县加快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争取国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等支持,进一步完善农业灌排工程体系,最大限度发挥灌区工程整体效益,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水利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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