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9771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9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2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4〕127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4〕12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
戴锦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推进钦北区小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的建议(第2024222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小董水闸建成于1967年,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城镇供水、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闸,1968年正式投产使用至今,解决了3000多亩的农田灌溉和小董镇工农业补充用电的需要,也为雷屋村、杨屋村、吉水村、韦屋村、黄屋村和场子局等村群众的出行提供了便利。由于工程长期运行、年久失修,目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影响了水闸正常运行,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小董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我厅补助前期经费支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并将该项目列入《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小董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于2017年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工程运行安全,我厅要求地方制定病险水闸限制运用方案及保闸安全应急措施,并多次派出指导组到现场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督促水闸运行管理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闸主管部门和水闸管理单位4个责任人,切实保障小董水闸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
三、“十三五”以来,中央水利建设资金重点用于国家172、150项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受资金规模限制,已暂缓安排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资金,自治区本级水利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的资金配套,每年自治区本级水利资金配套压力巨大。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加大向中央有关部委请示汇报,请求将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纳入中央资金补助范围。同时,加强指导钦北区水利局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贷款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29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