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北海市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0〕32号),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三批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下达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投资计划14119万元,全部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接到通知后,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办规计〔2020〕7号)有关要求,抓紧实施项目建设工作。
二、各地根据本次配套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3),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日常需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预算尚未分解下达、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纠正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桂林市、北海市水利局在收到本投资计划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转发到具体项目县,督促各地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投资的80%,2021年6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100%。
四、项目年度计划实施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向水利厅和财政厅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益。
附件:1.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投资计划表
2.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资金任务清单
3.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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