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动节水优先,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现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篇章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规计函〔2018〕16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篇章编制指南提出的节水评价原则、范围和具体内容,结合《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的六大重点行动和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要求,确保节水评价篇章编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篇章指南,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在项目立项阶段,要编制项目节水评价篇章,积极开展节水评价工作,确保节水评价的内容和深度符合要求。凡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环节,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
三、在编制节水评价篇章和审查时,要重点对供水区现状供用水节水水平(用水效率)、现状节水潜力等分析评价,切实可行地制定节水目标和指标,对工程水资源配置方案进行节水符合性分析,要从节水角度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合理性,提出建设项目的节水保障措施,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节水效果评价结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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