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动公开文件 > 规计批复通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乡村振兴2019年水利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3-08 10:52     来源:广西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9〕82号)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项目管理办法》(桂发改地区规〔2018〕1289号)有关要求,我厅已初步汇总形成各地上报的建议计划,为做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的下达工作,经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现就做好乡村振兴2019年水利项目投资建议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原则


  一是已纳入水利相关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二是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除外),前期工作不完善的一律不予安排。三是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地方积极性高,确保在2019年内能够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类型和建设内容


  项目分为两大类,分别为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其他水利基础设施)。


  (一)河塘沟渠清淤疏浚。


  河塘沟渠清淤疏浚项目总体资金安排1000万元,用于50个村屯项目点建设,每个村屯项目点自治区补助20万元。具体村屯以桂水农水〔2018〕44号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其他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用于补助大石山区6个市30个县,特别是聚焦4个极度贫困县和2019年预脱贫的21个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各县资金已根据《广西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规划(2018-2020年)》进行分配。


  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结合中央资金安排情况,主要用于中小河流规划内暂未安排投资计划,且地方反映急需实施建设确保河道安全的项目。


  3其他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综合考虑项目重要性、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地方实施能力等,用于安排部分符合要求的面上民生水利项目。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市、县(市、区)应在项目方案的编制过程中会商当地发改部门,并征求相应业务部门的意见,结合相关意见后统筹考虑汇编。


  (二)请各市水利局于2019年3月15上午下班前将2019年水利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及相关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实施项目保障措施)以正式文件上报水利厅,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

 

  (三)本通知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请从水利厅规计处公开邮箱自行下载,邮箱:gxsltgjc@126.com,密码:2185970,下载后请勿删除邮件或修改密码。


  规计处:张志成、黄慧鹏,联系电话:0771-2185970,电子邮箱:jh2185043@126.com;


  附件: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水利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938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