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自治区财政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桂整合〔2018〕1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9年度自治区水利厅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水利项目投资计划主要包括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项目、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示范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定点扶贫与县域经济专项、特殊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河长制项目、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11类项目。
二、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同时报我厅备案。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整合〔2018〕13号文下达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本次下达投资计划中涉及的贫困县,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切实加快本辖区水利项目的建设实施。
四、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尽快开工建设,及时发挥效益,年终时要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及财政厅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益情况。
附件:1.2019年自治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项目投资计划表
2.2019年自治区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3.2019年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计划表
4.2019年自治区水库进库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5.2019年自治区质量与安全监督示范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6.2019年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7.2019年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8.2019年自治区水利定点扶贫与县域经济专项投资计划表
9.2019年自治区特殊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计划表
10.2019年自治区河长制项目投资计划表
11.2019年自治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