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复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林城区玉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福绵区河段)初步设计的请示》(福水工管报〔2018〕5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450903-76-01-014911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及总体布置
(一)本工程任务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堤防、护岸和排涝等工程。通过上述工程建设,提高保护区的防护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本工程为Ⅳ等工程,同意堤防级别为4级,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同级。同意堤防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城区防洪排涝闸自排标准为20年一遇年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建筑物须按基本烈度设防。
(二)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整治工程从福绵区与玉州区的行政分界处起,往下游经过清湾江汇合口,止于车陂江口船埠桥,治理河段长度为7.96公里。新建堤防长14.285公里,护岸长1.18公里,河道疏浚长0.618公里,新建排涝涵5座,穿堤排水涵14座,生态放水闸1座,跨河沟连接堤顶道路交通桥1座,上堤连接路9处,上下堤步级62座。
(三)基本同意堤线布置方案。
(四)同意设计推荐的堤型及护岸结构设计方案。
三、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本工程投资概算编制原则、项目划分、相关取费和费用构成。经审查,核定本工程的概算总投资为21190.36万元。
工程设计方案及其他,请按照《关于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林城区玉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福绵区河段)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技审〔2018〕198号)执行。
附件:关于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林城区玉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福绵区河段)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技审〔2018〕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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