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批准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梧州市城区莲花山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梧水利〔2018〕19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7-450403-48-01-000947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及总体布置
(一)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排涝及岸坡防护,通过新建防洪堤、护岸以及防洪闸,解决低洼地段防洪、内涝问题。本工程为Ⅳ等工程,同意堤防级别为4级,护岸及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同级。同意莲花山段保护区近期堤防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标准,远期通过加高加固将防洪堤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经龙滩及建成后的大藤峡水库调节,堤库结合使保护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洪水标准;内涝自排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抽排为雨洪同期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同意堤防、护岸和穿堤建筑物等不进行抗震计算,但应按地震基本烈度设防。
(二)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整治工程始于梧州市桂江右岸新民村正礼十三组山包处,止于原市物资仓库,新建防洪堤总长3.663公里,护岸总长3.845公里。沿堤防及护岸共设置排涝闸5座,穿堤(护岸)管12处,下河台阶(码头)若干座。
(三)基本同意设计推荐的堤(护岸)线布置方案。
(四)基本同意防洪堤堤型及护岸结构设计方案。
三、设计概算
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方法、费用构成和取费标准。经审查,核定本工程的概算总投资为23398.35万元。
工程设计方案及其他,请按照《关于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梧州市城区莲花山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技审〔2018〕182号)执行。
附件:关于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梧州市城区莲花山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技审〔2018〕182号)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