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
来文《关于对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木排至三桥段初步设计申请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为2017-451402-76-01-039908)初步设计报告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技术中心出具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和岸坡防护。通过新建左岸岜麦山~教场段和崇左一桥至三桥段两段防洪堤工程,以及新建木排~三桥段左岸护岸工程,将崇左市城区木排至三桥段保护区近期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远期通过堤库结合将城区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防洪堤总长3.86公里,护岸总长4.03公里,沿堤及护岸共设置防洪排涝闸(教场)1座、排水渠(驮灶)1条、排水涵6座、下河台阶24座等。
二、工程总体布置、等级和设计标准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防洪堤及护岸沿左江左岸布置。起于上游的岜麦山,途经驮灶村、教场、西廊、崇左二桥、崇左一桥,止于下游的崇左三桥。分为三大段布置,即岜麦山~教场段(防洪堤长2.16公里,护岸长1.99公里)、崇左二桥~崇左一桥段(护岸长1.04公里)和崇左一桥~崇左三桥段(防洪堤长1.70公里,护岸长1.0公里)。新建防洪堤总长3.86公里,护岸总长4.03公里;沿堤防及护岸共设置防洪排涝闸(教场)1座、排水渠(驮灶)1条、排水涵6座、下河台阶24座等。
核定城区堤防工程的级别为2级,同意堤防、护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同意城区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远期通过堤库结合将城区防洪标准提高至50年一遇洪水;排涝标准自排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洪水。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同意堤防、护岸等建筑物可不进行抗震设计,穿堤建筑物按地震基本烈度进行设防。
三、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工程用地范围及主要用地拆迁实物指标调查成果。
基本同意移民生产安置方案。
基本同意工程征地所采用的补偿依据及补偿标准。
四、工程管理
工程建成后由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配备必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设施、设备。工程确权划界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五、设计概算
核定本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为9578.35万元。
工程设计方案及其他,请按照《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木排至三桥段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技审〔2017〕209号)执行。
附件: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崇左市城区木排至三桥段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技审〔2017〕20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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