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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8日
标  题: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1〕94号)
发文字号:桂水规计〔2021〕94号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1〕94号)

2021-12-08 15: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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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水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水利厅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21〕110号)以及自治区本级财政2021年计划安排的水利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经研究,现将2021年自治区水利厅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重大水利建设基金5700万元,项目类型包括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市县水利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海堤标准化建设等四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并于2021年12月17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备案。

二、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21〕89号下达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尽快开工建设,及时发挥效益,2022年6月份前要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及财政厅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效益情况。

四、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水利厅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185121。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投资计划表

2.2021年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总表)

3.2021年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分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2月8日

桂水规计〔2021〕94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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