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08日 |
标 题: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1〕64号) | |
发文字号:桂水规计〔2021〕64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8日 |
各有关市水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水利厅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21〕1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自治区水利厅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投资计划5870万元(重大水利建设基金3000万元、一般债券2870万元)项目类型包括水利建设工作激励、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海堤标准化建设、西江干流治理工程等四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并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备案,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整合〔2021〕16号、桂财农〔2021〕26号文下达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本次下达投资计划中的涉农资金项目,脱贫县要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切实加快本辖区水利项目的建设实施。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尽快开工建设,及时发挥效益,年终时要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及财政厅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效益情况。
附件:1.2021年自治区水利建设工作激励资金投资计划表
2.2021年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资金投资计划表
3.2021年自治区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投资计划表
4.2021年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表
5.2021年自治区水利建设工作激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6.2021年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7.2021年自治区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8.2021年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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