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08日 |
标 题: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2021年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1〕65号) | |
发文字号:桂水规计〔2021〕65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8日 |
各市水利局、凤亭河水库管理中心、那板水库管理中心:
根据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有关要求,我厅已以桂水规计〔2020〕73号文提前下达了2021年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投资计划,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际安排情况以及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现对已下达的第一批投资计划中的部分项目资金进行调整,涉及五类项目,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农村供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主要支流治理,各类项目资金调整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1-9。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21〕26号、桂财农〔2021〕28号文下达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尽快开工建设,及时发挥效益,年终时要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及财政厅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效益情况。
附件:1.2021年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调整表
2.2021年自治区重点水源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调整表
3.2021年自治区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项目投资计划调整表
4.2021年自治区主要支流治理项目投资计划调整表
5.2021年自治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调整表
6.2021年自治区重点水源工程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调整表
7.2021年自治区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调整表
8.2021年自治区主要支流治理配套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调整表
9.2021年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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