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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2781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05月09日
标  题: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单的通知(桂河长办〔2023〕8号)
发文字号:桂河长办〔2023〕8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单的通知(桂河长办〔2023〕8号)

2023-05-09 09: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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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河长制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持续抓好自治区第4号总河长令落地见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十四五”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河长办〔2022〕26号)和《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2022年)》,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有关美丽幸福河湖评定工作。经自评初评、推荐申报、现场核验、审核评价和社会公示等环节,评定榕津河(乐家村至钓鱼村段)等7条(段、个)河湖为2023年度第一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被评定为广西美丽幸福河湖所在的相关市县珍惜荣誉,接续努力,严格按照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录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切实加强对美丽幸福河湖的日常监管维护,巩固拓展河湖管理保护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附件 2023年度第一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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