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22453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0日 |
标 题: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2022年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市县河长制办公室予以表扬的通报(桂河长办〔2023〕2号) | |
发文字号:桂河长办〔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0日 |
各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2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河湖长的直接领导下,全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积极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要求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有效推动全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和平台作用进一步彰显,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因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获水利部公示为2022年度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
为表扬先进,调动和激发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迈上新台阶,经研究,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决定对在2022年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中力度大成效明显的梧州市河长制办公室等7个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藤县河长制办公室等22个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给予通报表扬,具体名单如下。
一、市级河长制办公室(7个):梧州市、柳州市、北海市、南宁市、桂林市、钦州市、玉林市。
二、县级河长制办公室(22个):藤县、苍梧县、蒙山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柳城县、合浦县、良庆区、兴宁区、兴安县、灵川县、钦南区、陆川县、容县、东兰县、南丹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平果市、右江区、扶绥县、防城区、平南县、钟山县。
希望受到表扬的河长制办公室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凝心聚力持续抓实抓细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为筑牢祖国南方生态屏障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