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1-23524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0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指南的通知(水办防〔2021〕12号) | |
发文字号:水办防〔2021〕12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 |
各市水利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保证普查工作质量,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普查技术要求,我厅组织制订了《广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指南》(附件1),现印发你们。请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普查任务和本指南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要求,保质按时完成。同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各市县要做好与本级政府的沟通,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顺利推进。要成立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协调处理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按照相关技术细则、技术指南组织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二、及时填报工作进展
要做好信息报送和问题反馈工作,各市要做好普查经验与存在问题的总结分析工作,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水利厅。建立普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市按周汇总本辖区内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按附件2-4格式填写进展情况,每周一下班前,报送至水利厅防御处邮箱。
联系人:黄舒萍,0771-2185061
吴 锡,15296576949
邮箱:gxsltfyc@vip.163.com
附件:1. 广西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指南
2. ××市干旱灾害致灾调查和评估完成情况表
3. ××市洪水灾害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完成情况表
4. ××市洪水灾害风险评估完成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