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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询价公告

2025-03-25 15:3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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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实施方案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实施方案

  二、项目预算

  捌拾万元整(¥8000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基本概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81号)要求,2025年要完成改革任务总体目标。为实现改革圆满收官,各地需做好改革“回头看”工作,全面做好对照检查,评估各项机制运行情况和实际成效,与时俱进完善成效措施,持续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水利部分别于2023年3月、2024年3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3〕60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的通知》(办农水〔2024〕97号),要求具有较好改革基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快,灌区建设和管护水平高的灌区、县(市、区),进一步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2024年2月,水利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办财务函〔2024〕144号),要求在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现代化灌区建设基础上开展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工作,并明确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给予优先安排。

  因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提升灌区支撑保障粮食安全能力,需开展广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

  (二)需求内容

  1.开展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回头看”,进行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验收前技术评估。

  (1)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编制相关附表。梳理2016年以来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104个县(市、区)共计2659万亩的完成情况。

  (2)进行实地调研。调研范围包括2016—2024年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试点县、整体推进项目县和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等。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用水管理机制、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建立情况和改革验收情况。

  (3)进行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验收前技术评估。根据现场调研的情况,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81号)及《广西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验收办法》,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进行评估,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研究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长效机制,评估各项机制运行情况和实际成效,持续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编制完成《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验收前技术评估工作报告》。

  2.编制《广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实施方案》。在完成对广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验收前技术评估的基础上,分别以灌区、县(市、区)为单元开展探索。

  (1)试点灌区。筛选出工程类型、种植结构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灌区,区分建设时间(新建灌区、新改造灌区、老灌区)、取水方式(自流灌区、提水灌区、机井灌区)、作物种类(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选择典型灌区,设计灌区建设路径,实施不同政策供给,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2)试点县(市、区)。筛选出全面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实施效果较好、灌排工程布局合理的县(市、区),区分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和作物种植结构,形成科学精准、有利于"两手发力"的政策供给体系,建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形成政府、企业及用水户广泛参与的机制,制定整县推进实施方案。

  (3)编制方案。对改革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工程建设方案、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明确改革措施,从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灌区建设和运行管护、用水管理、投融资等机制方面提出适合灌区、县(市、区)特点的政策供给体系。对改革试点进行资金测算,明确各项改革措施及工程建设各阶段时间节点,对试点实施后各方面效益进行预测分析。并从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科学分类,精准施策,试点先行,示范推广,因地制宜,通过探索适合广西的建设管理模式和投融资方案,“两手发力”建成一批“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完成编制《广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三)实施年限

  2025年3月—12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承担过类似项目工作,具有一定的经验和业绩;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材料进行审阅,对供应商的价格、业绩、信誉奖项、服务承诺的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承担该项工作的供应商。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5年4月3日前送至我单位,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雨      联系电话:0771—2185089

  邮箱:sltnssdc@slt.gxzf.gov.cn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水利厅办公楼1304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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