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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7012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广西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3〕6号)
发文字号:桂水规范〔2023〕6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广西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3〕6号)

2023-12-19 09: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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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我区水行政裁量权基准,不断规范行使水行政裁量权,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广西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印发施行,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2. 广西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wps

附件2广西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广西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政策解读.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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