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述静:
经查,你于2023年9月27日,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安管人员考核合格电子证书单位变更申请(申请变更至广西百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申请材料中的社保缴费证明属于虚假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1.你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的申请材料;2.询问笔录;3.百色市右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调查取证函等材料为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以下行政处罚:警告,自2023年9月27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月8日
解读